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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东湖高新区鼓励示范基地培育小微企业成长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0 20:11 字号:[ 大 中 小 ]

各相关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规〔2021〕5号)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1〕22号)等政策精神,现将2022年东湖高新区鼓励示范基地培育小微企业成长奖励资金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鼓励国家、省、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培育小微企业成长,示范基地入驻企业中每增加1家首次进规工业企业,对基地奖励1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在东湖高新区注册。

2. 入驻企业中有2021年二季度至2022年一季度首次进入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库的工业企业。

3. 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办理材料

1. 奖励资金申报表。

2. 获评示范基地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 首次进规工业企业入驻协议(工业企业进规入统时间须在协议有效期内)。

5. 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

6. 企业无违法违规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盖公章)。

四、申报要求

相应材料按照各项目“办理材料”中的装订顺序胶装纸质材料一份,封面写明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22年11月21日前提交至东湖高新区企服局(光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2、7018),盖章扫描电子档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donghuqifu@163.com。

联系人:

汪晶 67880565、任力强 67880073、查文进 67886020

 

附件:2022年东湖高新区鼓励示范基地培育小微企业成长奖励资金申报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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